公司打算进行股权让渡,该买卖触及企业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务问题。具体以下: 1. 企业所得税: - 企业在一般股权生意中,应遵守《国度税务总局关在企业股权投资营业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已废除)的划定。股权让渡所得包罗被投资方累计未分派利润或红利公积金,不得作为股息性质的所得处置。 - 当企业清理或让渡全资子公司和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遵照《国度税务总局关在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已废除)履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派利润和红利公积确认为股息性质所得,并在计较股权让渡所得时答应扣除。 - 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在履行需要明白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假如企业已提取减值、贬价或坏帐预备的资产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则相干预备在资产措置时应答应作相反调剂。是以,企业清理或让渡子公司的全数股权时,被清理或被让渡企业应按曩昔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预备等各项资产减值预备的数额,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添未分派利润,让渡人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 企业股权投资让渡所得和损掉的所得税处置: - 企业股权投资让渡所得或损掉是指企业因收回、让渡或清理措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去本钱后的余额。这些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因收回、让渡或清理措置股权投资而产生的股权投资损掉,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掉不得跨越昔时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让渡所得,跨越部门可无穷期向今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契税: - 在股权让渡中,单元或小我承受企业股权,且企业的地盘、衡宇权属不产生转移的环境下,不征收契税;而在增资扩股中,以地盘、衡宇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应征收契税。 3. 印花税: - 股权让渡存在两种环境: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或托管的企业产生的股权让渡,对让渡行动应按证券(股票)买卖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买卖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或托管的企业产生的股权让渡,对此让渡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度税务总关在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注释和划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划定履行,由立据两边根据和谈价钱(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kaiyun电子平台